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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艾电竞办公室关于印发《古交市2021年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2021-08-04       来源: 本网站       字号:[ ]

信息索引号 01230120-6/2021-00967 分类 其他 公开日期 2021-08-04
发布机构 本网站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古交市2021年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小艾电竞办公室

2021年8月4日

古交市2021年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机制,高效有序地做好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据山西省、太原市2021年度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总则

1.1目的

为建立健全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机制,高效有序地做好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群专结合、科学应对、专业处置的原则。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实施意见》、《太原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古交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古交市行政区域内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1.5地质灾害灾(险)情分级

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按照避险转移、伤亡人数或经济损失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级。

(一)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二)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三)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四)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2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组织领导机构和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市政府成立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市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指挥。

总   指   挥: 邢武晓  市委常委、副市长

                     董    娟  市政府副市长

副 总 指 挥:冯跃宇  市政协副主席、应急局局长

                     马焕忠  市政府信息中心副主任

   ;                  弓文慧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程兴旺  市教科局局长

                     成艳林  市民政局局长

                     马俊平  市财政局局长

                     李    云 ; 市住建局局长

                     弓文忠  市水务局局长

                     张文俊  市卫体局局长

                     李玉峰  市气象局局长

                     张所平  市发改局党组成员

                     牛培川  市工信局副局长

                     张建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段俊杰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志平  市交运局副局长

                     王永万  公路段段长

                   ;  康发维  市防震减灾中心主任

                     邢建明  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执法大队长

                     花    潇  国网古交供电公司经理

                     各乡镇、街办行政主要负责人

市突发地质灾害抢险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联络协调各成员单位和指挥部的工作,办公室主任:弓文慧(兼)。

应急专家组:由省自然资源厅地质灾害专家组成。

2.2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根据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决定启动和终止本预案;统一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调动、整合全市救灾力量,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采取抢险救灾措施;根据抢险救灾工作需要,依照有关程序请示上级政府调动武警部队予以支援;执行山西省、太原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达的地质灾害防灾救灾抢险任务。

2.3应急办公室的职责

贯彻市应急指挥部指示部署,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应急处置及救灾进展情况;收集有关信息、现场联络等工作,并负责上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承担市政府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急专家组职责:为古交市地质灾害的防灾减灾提供咨询和建议;对灾害发生和发展趋势、救灾方案、处置办法、灾害损失和治理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并提出建议;提交应急调查技术报告。

2.4应急力量

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力量主要由以下救援队伍组成:综合救援队由市消防救援大队、矿山应急救援队组成;气象信息应急保障队由市气象局组成;通信应急保障队由市联通公司组成;医疗救护应急保障队由古交市中医院、西山二院负责选派人员组成。

3风险防控

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交运局等部门依法对地质灾害风险区域、风险点进行调查、辨识、评估,制定防控措施,定期进行巡查、监测,按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组织开展防治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要健全地质灾害防控制度,明确防治责任,建立完善乡镇(街办)、村(居)、矿山企业及建设、水务、交通等相关部门的地质灾害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巡查、定点监测制度和风险管控措施,防范化解重大地质灾害风险。

各乡镇(街办)也要成立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加强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指挥。

4监测和预警

4.1地质灾害监测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市、乡镇(街办)、村(居)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和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机制,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配备监测预警设备,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建设、水务、交通、气象等部门在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人口密集区、公路、铁路干线及矿山等重要工程地段,建立地质、水文、气象监测点,实现监测信息共享,开展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监测人员和监测单位发现地质灾害前兆后,要立即向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置。

4.2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因气象原因可能引发地质灾害发生时,由市自然资源局和市气象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由低到高分四个级别:四级(蓝色)预警、三级(黄色)预警、二级(橙色)预警、一级(红色)预警。(各级别含义及预警措施详见附表3)

预警级别达到三级(黄色)以上时,市自然资源局应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并通报市应急管理局,同时通过手机短信向群测群防员发送预警信息,并及时通过网络及广播、电视媒体向公众发布。接到预警的乡镇(街办)、村(居)和相关单位按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措施展开行动。预警内容包括突发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影响范围和可能性大小。

5应急处置与救援

5.1信息报送

发现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时,监测单位、监测人员及知情单位和知情人应立即向当地乡镇(街办)、村(居)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办公室和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报告,或拨打12350报告。

市自然资源局向市人民政府上报突发地质灾害信息同时通报市应急管理局。对于小型和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地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报小艾电竞。小艾电竞应当在两小时内报告太原市人民政府,出现中型以上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时应在1小时内报太原市人民政府,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5.2信息处置

市应急局调度值班室负责接收和处置地质灾害灾情信息。接突发地质灾害灾情信息后,应迅速核实,按规定上报,并通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

指挥部办公室迅速研判,提出处置建议,按程序报请启动应急响应,迅速向相关单位和人员发出预先响应命令,建立值班,随时掌握相关情况。

5.3先期处置

发生地质灾害的乡镇(街办)指挥部接到灾害信息后,按照本级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村(居)应急组织、有关责任单位和群众应在第一时间开展临灾避险、自救互救、抢险救援等先期处置工作。同时做好灾情核查、受灾群众生活保障和灾情监测,采取措施保障地质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和医疗救援队伍快速开展救援活动。

5.4市级响应

市级响应由低到高设定为Ⅲ级、Ⅱ级、I级三个响应等级。地质灾害发生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市级响应。I级响应启动后,市自然资源局和市应急局在市指挥部办公室联合值班。(各等级响应条件及应急处置措施详见附表4)

5.4.1Ⅲ级响应

符合Ⅲ级响应条件时(避险转移人数在10人以下,无因灾死亡和失踪人员),值班人员立即向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报告,市指挥部启动Ⅲ级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市指挥部办公室视情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协调抢险救援。

2.市指挥部办公室随时掌握抢险救援进展情况。

5.4.2Ⅱ级响应

符合Ⅱ级响应条件时(避险转移人数在10-50人,无因灾死亡和失踪人员),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向市应急总指挥报告,并立即启动Ⅱ级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市指挥部及时指导乡镇(街办)应急指挥部做好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派出联合工作组赶赴现场,协调指导抢险救援。

3.视情协调增派专业救援力量和医疗救援力量。

4.市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响应升级的准备。

5.市指挥部办公室随时掌握抢险救援进展情况。

5.4.3I级响应

符合I级响应条件时(避险转移人数在50-100人以下,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以下),市应急指挥部立即向应急总指挥报告,并启动I级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通知应急专班人员赶赴地质灾害现场,全面了解情况,做好成立现场指挥部各项准备工作。

2.市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副总指挥、成员单位领导等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

3.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及其工作组,由总指挥召开灾情应急会议,对灾情进行会商,了解先期救援情况,分析研判灾害形势,研究制定救援方案,指挥各组迅速展开行动。

4.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现场指挥部要求,协调增调消防救援、医疗卫生、地质监测等专业救援队伍。

5.相关成员单位进一步做好相应交通、通讯、测绘、电力等应急保障工作。

6.市自然资源局协调省级地质灾害专家及技术支撑单位进行现场勘查、开展灾情研判,商定救援方案。

7.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周边地质环境、气象等监测,防止造成次生伤害。

8.指导灾害发生地乡镇(街办)及时做好疏散和转移群众的安置工作。

9.现场指挥部及时发布灾情及救援信息。协调媒体加强抢险救灾宣传报道,统一发布灾情、救援等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10.根据太原市指挥部派出工作组指导意见,落实相应的工作。

11.市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党委政府、上级应急管理、自然资源部门和市委市政府指示批示精神。

5.5响应结束

伤亡人员搜救结束,经应急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I级响应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终止应急响应,Ⅱ级、Ⅲ级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6后期处置

6.1地质灾害调查评估

市指挥部办公室依据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事发乡镇(街办)组成调查评估组开展地质调查评估,调查评估报告报市人民政府。评估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经过、灾害类型和规模、灾害成因、人员伤亡、应急响应、灾害损失、责任教训、改进措施等。

6.2资金保障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救援过程中的救援费用予以保障。市财政局负责及时支付启动市级响应时经市指挥部调用发生的抢险救援、紧急医学救助、调查评估费用。

6.3工作总结

市地质灾害指挥部要及时总结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分析应急响应成功经验和不足,查找预案内容不适之处,提出改进措施。

6.4恢复与重建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由乡镇(街办)负责。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并报太原市人民政府。

7宣传、培训和演练

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预案要求制定应急手册或部门专项预案,在各自系统内开展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掌握预案知识和处置程序,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及时总结应急演练中的不足。市指挥部办公室适时组织开展救援队伍技术比武和全市性应急演练。

8预案管理与更新

8.1预案管理

市政府负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门或机构,各乡镇(街办)及有关单位参照上一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或本行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上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8.2预案更新

本预案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修订或更新,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9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10附图和附表

 
 

附表1

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

 

应急指挥部

指挥机构职责

 

邢武晓(市委常委、副市长)

董 娟(副市长)

 

市指挥部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市地质灾害防范治理工作,制定地质灾害总体规划、重要措施,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风险防控、监测预警、调查评估和善后工作,组织指挥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和市应急局局长兼任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市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防控和监督预警工作,组织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地质灾害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地质灾害救援行动,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和协调推进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地质灾害信息,指导乡镇(街办)地质灾害应对等工作。

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专班主任。
市指挥部专班职责:启动市级Ⅰ级响应后,市应急局专班成员立即赶赴前线;到达现场后立即与乡镇(街办)专班对接,了解灾(险)情和前期处置等情况;迅速起草市级现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通讯录等材料;筹备现场指挥部会议,做好会议记录、撰写会议纪要,督促指导各组认真贯彻落实指挥部会议精神和指挥长指示;协调联络指挥部各组,及时掌握灾情、队伍分布和调度、救灾物资等情况;协助制定救援方案,并督促落实;掌握人员转移安置等情况;协助做好新闻、舆情监控等工作;及时向指挥长报告救援进展等情况。

 

冯跃宇(市政协副主席、应急局局长

马焕忠(市政府信息中心副主任

弓文慧(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员单位

 

 

 

 

 

 

市委宣传部

负责新闻报道组工作。根据市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应急新闻报道,积极引导舆论;督促本组成员履行相关工作职责。

市发展和改革局

 

负责应急保障组工作。负责应急避难场所和灾后基础设施重建工作,协调各部门开展应急物资储备调运相关工作。负责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完成支援灾区的生活必需品准备工作;督促本组成员履行相关工作职责。负责督促保险公司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市教育科技局

负责灾害发生时做好在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和疏散工作,妥善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市公安局

负责安全保卫组工作。协助灾区政府对遇险人员进行搜救,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受灾害威胁,需受灾害威胁,需避险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受灾害威胁,需避险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含失踪)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

3.说明:“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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